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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离职未提前三十日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就可以拿到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依法离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赔偿数额要根据单位的损失进行确定,劳动者不予赔偿的,用人单位可以从未结清的工资中进行扣除,工资不足以赔偿的,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
2、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你好,可以去劳动局仲裁,众所周知,无论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都需要办离职手续,并且公司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但是,现实职场中总会遇到劳动者不办离职手续,默认自己是已经离职的情况,不来上班,而用人单位则认为该员工属严重旷工,进而扣发工资。那么,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合法吗?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专业知识。
2、不合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劳动者有没有办理好离职手续,用人单位都应当正常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用事实的劳动付出换来的,我们前面付出了这么多劳动,就应该得到这么多的工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工资。
1、不合理,公司不发工资是违法的,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不能不发工资。但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无权不发工资。
2、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有权不发给离职后的工资,但是,员工离职前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公司无权不给发。劳动者没办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工资,不应该拖欠,若公司按所有人的支付周期,到月头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发放日期,但不能无理由拖欠工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需要按照当初签订好的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工资。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法律分析:不合法,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工资,但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3、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第十六条因劳动者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无法结清工资,属于自动离职。
2、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
3、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4、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5、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否暂扣工资?实际工作中,笔者碰到多起因职工自动离职,单位扣发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在庭审答辩中振振有词,单位扣发工资皆因劳动者不辞而别,只要劳动者回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马上结清工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日期支付;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仅限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
8、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暂扣劳动者工资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9、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不能不发工资。但因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违法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所以用人单位无权不发工资。
2、员工自动离职没办离职手续,公司有权不发给离职后的工资,但是,员工离职前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公司无权不给发。劳动者没办离职手续,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离职时公司应该立即支付员工工资,不应该拖欠,有的公司说按所有人的支付周期,到月头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发放日期,但不能无理由拖欠工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需要按照当初签订好的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工资。员工离职的当月工资的核算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除以应出勤天数乘以总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的合法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